咨询评残事宜

因为意外摔伤导致高位截瘫,在医院住了3个月,咨询是否符合评残标准?是否可以申请低保?

2020年12月03日

王女士

受理回复

根据湖北省残联、卫计委、公安厅印发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第四章“办证与管理”第十六条“残疾人证办理程序”中“……2、其他申请条件……(4)因病致残、因意外伤害致残、不能直观认定者,在治疗期终结、康复期满 1 年后方可提出申请。 按照文件精神,您反映的因病致残,除出现明显的截肢等特殊情况外,务必以出院小结上注明的日期为起始时间,满1年后才能申请办理残疾人证。 同时,低保的认定条件是以经济收入情况作为评定标准的,残疾人在同等情况可以优先纳入或者成年重度残疾人且需要家庭供养的可以单独立户申报低保,但一切的前提是满足低保的收入标准。具体事宜您可咨询 0716—7287222 。

2020年12月08日

石首市残疾人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