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时间:2020-01-14
1月10日,市医疗保障局在该局服务中心完成了对市中医医院金额为40258元的药品采购基金预付金拨付,标志着国家带量集中采购基金预付制度在石首市全面实施。据了解,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各统筹地区要按照中选药品的中选价格和约定采购量明确采购预算,落实预付资金,确保及时支付药款。医保基金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分两期向医疗机构拨付预付款,专款专用。为使此项工作在我市得以贯彻落实,市医疗保障局迅速组织业务科室拿出落实方案进行讨论,进一步简化经办审批手续,在医保基金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制定出方便快捷的基金预付流程,全部经办过程采取一站式办理并确保按规定在递交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结。(石首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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