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2-01808
发布单位:
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03-17 14:35:00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现将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相关行业领域监督职责公告如下:
序号 | 部门 | 职责事项 |
1 | 水利、交通、农业、住建部门 | 1.督促各类交易活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信息共享; 3.对本行业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执法,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及时向省公共资源交易违法行为公告平台推送处罚信息; 4.推动本行业评标(评审)专家库与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互通。 5.落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联合奖惩机制。 6.对于招投标过程(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中泄露保密资料、泄露标底、串通招标、串通投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按现行的职责分工,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受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 |
2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1.协调处理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项目的投诉、举报事项; 2.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3.按照联动执法制度,配合行政监督部门开展联动执法; 4.协调实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联合惩奖。 5.根据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需求推送各类交易信息、信用信息,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共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