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2-06436
发布单位:
石首市东升镇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2-02-15 08:45:38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东办发〔2021〕22号
镇委办公室 镇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东升镇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各村社区、镇直单位:
《关于东升镇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已经镇委、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东升镇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石首市《关于全面推进林长制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东升实际,现就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要求,在全镇全面推行林长制,统筹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明确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积极推进探索具有东升特色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崛起赶超之路,为建设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镇而努力奋斗。
二、工作目标
到2021年底,设立林长制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制度、划定责任区域、落实负责人员,形成行政主体责任明确、部门分工协调有序、资源保护发展有利、执法监督监管严格的林长制改革持续向稳向好。
到2025年,全镇林业治理能力和森林质量标准显著提升,林业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森林绿色效应持续显现,森林生态系统功能日趋完善,构筑生态保护格局。
三、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
分级设立林长。建立镇、村(社区)二级林长制体系。镇级设立林长、副林长。林长由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副林长由镇党委其他成员担任。镇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社事办,由镇人大主席龚松林同志担任镇林长制办公室主任。各村由党组织书记担任林长。工作职责:(1)各级林长组织领导责任区域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将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护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森林火灾受害率、林业总产值等作为重要指标,组织制定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督导各项任务落实;自然保护地单独纳入林长制责任体系,由副总林长分区负责。(2)制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协调处理重大林权纠纷和争议;(3)开展责任区域森林(湿地)资源巡查,镇级林长每月巡查1次,村(社区)级林长每周巡查1次,形成巡查台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林长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4)依法全面保护森林(湿地)资源,强化林业执法,督促依法查处各种违法破坏森林(湿地)资源行为;(5)组织落实森林资源防灭火、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措施,维护森林(湿地)生态安全。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通过森林督查、例行督查、日常巡查等方式强化森林资源监管并建立监管体系,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严格控制年度采伐限额,巩固生态保护成果。全面落实采伐迹地更新还林制度,加强公益林管护,除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批准的或者批复的总体规划所包含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严禁占用公益林林地。
(二)加强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推进科学绿化、精准提升质量,合理布局绿化空间,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大力实施长江防护林、生态涵养林、通道绿化、村庄绿化、工矿废弃地复垦绿化等造林绿化工程,加强林地管护,改善林木生长状况,优化树种结构,推广混交林,提升森林(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到2025年实现以道路林网为绿色脉络,以村(社区)、交通枢纽、码头及公园为绿化嵌点,江湖林路相依贯通的森林城镇生态网络,积极营造绿化、美化、彩化树种相结合的廊道景观带。着力提高全镇爱绿、植绿、护绿的意识,推广“互联网+义务植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5%以上。
(三)加强森林资源灾害防控。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的方针,按照分区分级管理要求,突出抓好全镇疫情防控工作,发生面积不超过100亩。强化防治措施,着力抓好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有害生物防治攻坚计划。
(四)加强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积极推进乡村小微湿地建设。重点实施野生动植物保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项目,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禁止非法捕杀、交易、滥食野生动物行为。
(五)加强林业科技支撑。紧紧围绕我镇生态建设、长江大保护和乡村振兴,全面开展林业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以丰富树种多样性为目标,全面开展杨树、中山杉等耐水湿树种和农田林网树种选育示范推广
(六)加强森林(湿地)资源监测监管。推进森林(湿地)生态监测系统应用,建成自然保护地、天然林、公益林、湿地等重要生态敏感区实时监控网络,及时掌握森林(湿地)资源动态变化,提高预警预报、应急指挥和问题查处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林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创新。各村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设置林长制日常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各级林长对责任区域内森林(湿地)保护发展情况负首要责任,推动工作落地见效。全镇确保到2021年12月31日前全面建成镇、村二级林长制。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林长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部门协作制度、督查考核制度,研究解决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加强社会监督。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全镇各级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森林(湿地)资源概况、保护发展目标、工作措施、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四)加强督导考核。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林长制督导考核纳入督查检查考核范围,考核结果及时通报,作为镇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湿地)资源严重破坏的,约谈有关负责人,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要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每年12月31日前,各村(社区)将本年度林长制落实情况报镇林长制办公室,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镇委、镇政府。
附件:东升镇林长名单和责任区
附件
东升镇林长名单和责任区域
姓名 | 职务 | 林长名称 | 林长责任区域 | 联系单位 |
成先军 | 镇委书记 | 林长 | 全镇 | |
李 磊 | 镇委副书记、镇长 | 林长 | 全镇 | |
龚松林 | 镇人大主席 | 副林长 | 童子岗村、土城垸村 | |
吴勇敢 | 镇党委副书记 | 副林长 | 平安社区、毕家塘村 | |
朱 亮 | 镇党委副书记 | 副林长 | 焦山河、蒋家冲村 | |
刘 磊 | 镇党委宣传委员、副镇长 | 副林长 | 梓楠堤村、新堤口村 | |
余 贝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副林长 | 王海村 | |
余 贝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副林长 | 春风港村 | |
李建武 | 镇委组织、统战委员 | 副林长 | 滑家垱社区 | |
张 帆 | 人武部长、副镇长 | 副林长 | 两湖村、范兴垸村 | |
严若新 | 镇党政法委员 | 副林长 | 杨林村、新港口村 | |
王 刚 | 镇人大副主席 | 副林长 | 东升村 | |
刘国祥 | 主任科员 | 副林长 | 关路圻村 | |
夏新贤 | 镇机关干部 | 副林长 | 庄家铺村 | |
付黔兵 | 镇机关干部 | 副林长 | 长堤寺村 | |
吴尧尧 | 镇机关干部 | 副林长 | 走马岭村 |
备注:镇级林长、副林长遇有职务变动时,由接续工作的领导继续履职。